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新浪官方微博
新浪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
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合作协议
时间:2017-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以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相关文件精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的案件范围、运行模式、工作方式、执业保障等事项,为南昌铁检机关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提高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建立了机制保障。

  一、多方调研,因地制宜,创建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新模式

  该院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领会文件要旨,并与其他市院、兄弟铁检院沟通联系,多方了解已先行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实际工作经验后,按照“方便易行、实务高效”的工作原则,结合铁路检察机关因为无属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不能与有关单位建立相关工作办法的情况,以及分院涉检信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适合铁路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的模式。在向上级院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取得上级院认可后,创建与律师事务所合作的工作新模式。

  二、市场调查,比对方案,邀请资质过硬的律所参与工作

  在开展律师参与化解与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中,如何确定律师参与路径,是选择某家或某几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还是采用借由律协的平台向律师事务所提出要约,等有意愿的律所自行回复后再由检察机关择选,分院对两种方案研究讨论后,通过市场调查,在其有意愿积极参与本项工作前提下,分院最终选择一家全省首家“百人所”律师事务所拟作为合作对象。该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十多年,不断发展,已有执业律师百余名,并且律师团队代理或承办案件类型涉及领域广泛,不但有强劲的刑辩团队,还建有家事、房建、涉外等团队,符合律师参与和代理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对律师的相关执业要求。

  三是律所推荐,严格筛选,形成工作“律师库”

  前期沟通中,分院以中央政法委的文件精神为指导,向拟合作的律所详细阐明律师参与和代理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工作的意义、任务和原则,双方很快达成共识,确立合作意愿。并确定初期工作联络人,负责有关事项的沟通,建立起合作信任关系。对于参与和代理化解涉检信访工作律师的人选,分院提出要以律所推选、律师自愿为前提,所推选的律师要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经过多次沟通,在充分尊重律师本人意见的前提下,对律所推选的律师的基本资历和擅长领域进行审核,最终形成参与此项工作的“律师库”来自7个团队的40位律师自愿参与,其中包括律所的高级合伙人。

  四是检律合作,条款完备,提高司法公信力

  分院控申部门起草的《合作协议》,在充分征求合作律所的意见后,将关于律师参与和代理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工作的任务要求、运行模式、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对律师执业保障要求等,完整写入《合作协议》,不简化不走样。并将一些工作内容具体化,如对律师执业条件保障的相关条款。在规定保证律师相关权益的同时,对律师不得在分院的律师接待室内受理信访人的有偿法律服务,律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炒作敏感、复杂的信访案件等工作要求也写入条款。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有效促进分院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维护信访人员合法权益,增强涉检信访案件办理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也将进一步推进检律共建、检律合作,有效提高南昌铁检机关司法公信力。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叶露)

  •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南路129号 邮编:330002
  •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