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聚焦铁路领域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问题,联合铁路公安机关、铁路部门及社会力量,构建“预防—打击—救助—治理”全链条保护机制,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建立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体系。一是建立预警处置机制。联合福州、厦门铁路公安处建立“未成年人与非亲友乘车出行预警应急处置机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介入、引导侦查。2024年以来,共计通报未成年人异常出行情况14件,经研判后成案、办理未检案件11件14人,解救未成年人9人。二是建立联动响应机制。联合福州、厦门铁路公安处、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客运段建立未成年人异常出行主动报告制度,构建“客运部门主动报告、公安机关快速响应、检察机关及时介入”的安全保障联动体系,开展联席会商2次、培训宣传1次。三是建立多方协作机制。与铁路公安、铁路企业定期座谈会商,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协同治理等建立健全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办案标准,形成司法保护合力。结合办案发现2名离家出走未成年人少女,联合公安机关移交监护人,并联系当地教育局、妇联等做好控辍保学、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二、路地融合,拓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路径。一是办案救助“一站式”。针对铁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偶发、突发等特点,分别在福州、厦门铁路公安处的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未成年人专门办案场所,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侦查取证、心理疏导、帮扶救助一体化。建立未成年人安全出行“路地融合”保障机制,借助地方司法机关力量,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措施,规范一站式询问、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程序等。二是医疗救助“零延迟”。推动福州铁路公安处与省老年医院、省地质医院,厦门铁路公安处与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签订协议,建立医疗绿色通道,确保遭受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得到医疗救助。三是司法救助“显温情”。运用“司法救助”检察大数据模型,精准发现涉性侵未成年人救助线索1件,发放救助金1.69万元。针对1起遗弃案的被害儿童家庭开展回访,组织党员干警捐款解决手术费用短缺问题,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
三、综合治理,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一是强化行业监管。针对办案发现的火车站酒店、宾馆未依法询问、登记未成年人旅客信息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向福州铁路公安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监管职责,净化铁路辖区治安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出行住宿安全。二是堵塞安全漏洞。针对列车监控缺失造成未成年人等旅客出行安全漏洞问题,向福州动车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完成安装全覆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有猥亵前科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向地方检察机关移送线索1条。三是多元精准普法。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活动30余次,检察长开学季为上千名师生上专题法治课,“青言号”法治宣讲团定期到铁路沿线学校开展防范新型毒品、预防性侵害等专题讲座,举办“宪法与我同行”知识竞赛等活动,邀请在校师生到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制作“主动报告”“安全出行”普法微动漫在火车站循环播放,扩大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