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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2-22  作者:管理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简称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是国家设立在铁路领域的法律监督机关。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在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依照规定领导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依法领导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业务工作,向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度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对管辖范围内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抗诉;对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报请省检察院核准追诉;领导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领导基层铁路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基层铁路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基层铁路检察院开展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领导基层铁路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九)对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管理南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授权,负责本院和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规划和指导本院和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内设机构9个,编制人数小计4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1人。实有人数小计5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38人。退休人数小计15人。

第二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14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4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项目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73万元;其他收入202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01.61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30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4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14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4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58万元。项目支出248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47.2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0.91万元,资本性支出2153.0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3969.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2.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0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11万元;资本性支出215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6.9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81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64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83.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67万元。项目支出33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4.8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75.6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3.73万元,减少7.9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163.7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71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5辆,专业技术特种用车实有数2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情况说明

书记员业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书记员业务经费项目是我省按照党中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机关的办案力量采取的一种比较有效的办法而设立的,主要做法是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充实到基层政法机关办案一线。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政法〔2018〕11号文)

3)实施主体: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4)实施方案: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并据此考核。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安排164.5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5.8万元,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29.7万元,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功能科目为204(检察支出20404),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均在本科目反映)。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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