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两房”建设联络办公室: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实行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接待时间和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的时间,每年不少于十二次,每次不少于半天。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来访群众,可以定期接待,也可以预约接待”。为切实落实检察长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现将《2020年5月-12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接待日安排》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5月-12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
检察长接待日安排
接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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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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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接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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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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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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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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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国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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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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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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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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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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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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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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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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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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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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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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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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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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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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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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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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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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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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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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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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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国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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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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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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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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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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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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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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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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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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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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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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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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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国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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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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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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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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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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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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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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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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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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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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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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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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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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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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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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